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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水务配套设施及附属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生态设计小镇水务配套设施及附属交通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生态设计小镇水务配套设施及附属交通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公示名称 | 生态设计小镇水务配套设施及附属交通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12月19日 8时30分 | |||||||||||||||||||||||
| 评标情况 |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全部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确定所有合格中标候选人资格并进入定标阶段,按统一信用代码后四位(英文字母用 0 代替)从大到小排位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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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合格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 (主)****,****设计院****公司,(成)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16********522345A | 985.046248(万元) | 设计标准和要求: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政府专项验收全部通过,单位工程一次竣工验收合格,质量等级评定合格或(以上标准)。详见合同要求。 |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20日历天,暂定从2025年12月20日开始,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刘洪嘉 | 资质资格:二级建造师/陕261****16623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主)**省第****公司,(成)****公司 | 914********371749U | 989.621382(万元) | 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政府专项验收全部通过,单位工程一次竣工验收合格,质量等级评定合格或(以上标准)。 | 120日历天。暂定从2025年12月20日开始,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何百学 | 资质资格:二级建造师/粤244********10828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主)******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914********154655M | 987.632194(万元) | 设计标准和要求: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政府专项验收全部通过,单位工程一次竣工验收合格,质量等级评定合格或(以上标准)。详见合同要求。 |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20日历天,暂定从2025年12月20日开始,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江连防 | 资质资格:二级建造师/粤244********05710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区府前路98号16楼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谭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0666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技术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8635 | |||||||||||||||||||||
| 联系地址 | **市**区街口街河滨南路碧溪一巷3幢2层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20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12月23日00时00分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天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