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市**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示范工程(重招)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市**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示范工程(重招)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市**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重招)于2025年12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江****集团****公司开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排序)人 | ****公司 | |
| 投标报价 | ****804.63元 | |
| 工期 | 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 |
| 施工负责人 | 李春炜 | 证书编号:202********0451 |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曲作君 | 证书编号:****301261 |
| 投标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 |
| 第二中标候选(排序)人 | 江****勘察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089.51元 | |
| 工期 | 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 |
| 施工负责人 | 夏训文 | 证书编号:362********997 |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张夙 | 证书编号:360****200141 |
| 投标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 |
| 第三中标候选(排序)人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586.99元 | |
| 工期 | 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 |
| 施工负责人 | 李厚恩 | 证书编号:ZGA****9737 |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吴民利 | 证书编号:ZGB****2125 |
| 投标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 |
二、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开始日期为:2025年12月19日,公示结束日期为:2025年12月24日00:00。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否则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工业园****中心4楼423号
联系人:利超 联系电话:138****99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定****商业街29栋202号
联系人:彭丽 联系电话:180****8907
招投标监督单位:****规划局**分局
联系电话:0799-****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