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东大街一层27间商业用房租赁权拍卖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
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委托,****组织实施公开交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转让组织基本信息
转让方名称:****
交易机构:****
交易平台:****交易中心
二、交易标的简要情况
(一) 标的基本情况:
位于**县东大街一层商业用房共27间,房屋总面积1541.72平方米,房屋外墙真石漆,入口均安装玻璃双开门带卷闸门,部分房间大玻璃窗,室内瓷砖地面,墙面粉刷,屋面有矿棉板吊顶、石膏板造型吊顶等。此标的分段评估底价,分段出租。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平方米) |
起拍价 (元)/年 |
租赁年限(年) |
保证金 (元) |
加价幅度(元) |
| 第1标的 |
**一中东侧1号房屋租赁权 |
18.3 |
11417 |
3(自竞价成交并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
11417 |
300 |
| 第2标的 |
**一中东侧2号房屋租赁权 |
18.78 |
14319 |
14319 |
300 |
|
| 第3标的 |
**一中东侧3号房屋租赁权 |
12.58 |
10901 |
10901 |
300 |
|
| 第4标的 |
**一中东侧4号房屋租赁权 |
26.68 |
23119 |
23119 |
300 |
|
| 第5标的 |
**一中东侧7号房屋租赁权 |
20.93 |
18136 |
18136 |
300 |
|
| 第6标的 |
**一中东侧8号房屋租赁权 |
23.1 |
20017 |
20017 |
300 |
|
| 第7标的 |
**一中东侧9号房屋租赁权 |
75.74 |
65630 |
65630 |
300 |
|
| 第8标的 |
**一中东侧10号房屋租赁权 |
47.52 |
41177 |
41177 |
300 |
|
| 第9标的 |
**一中东侧11号房屋租赁权 |
22.76 |
19722 |
19722 |
300 |
|
| 第10标的 |
**一中东侧12号房屋租赁权 |
23.76 |
20589 |
20589 |
300 |
|
| 第11标的 |
**一中东侧13号房屋租赁权 |
44.38 |
38456 |
38456 |
300 |
|
| 第12标的 |
**一中东侧14号房屋租赁权 |
33.35 |
28898 |
28898 |
300 |
|
| 第13标的 |
**一中东侧15号房屋租赁权 |
14.28 |
12374 |
12374 |
300 |
|
| 第14标的 |
**一中东侧16号房屋租赁权 |
45.13 |
39106 |
39106 |
300 |
|
| 第15标的 |
**一中东侧17号房屋租赁权 |
60.6 |
52511 |
52511 |
300 |
|
| 第16标的 |
**一中东侧18号房屋租赁权 |
54.04 |
46827 |
46827 |
300 |
|
| 第17标的 |
**一中东侧19号房屋租赁权 |
24.05 |
20840 |
20840 |
300 |
|
| 第18标的 |
**一中东侧20号房屋租赁权 |
24.05 |
20840 |
20840 |
300 |
|
| 第19标的 |
**一中东侧21号房屋租赁权 |
50.04 |
43361 |
43361 |
300 |
|
| 第20标的 |
**一中东侧22号房屋租赁权 |
50.04 |
43361 |
43361 |
300 |
|
| 第21标的 |
**一中东侧23号房屋租赁权 |
50.04 |
43361 |
43361 |
300 |
|
| 第22标的 |
**一中东侧24号房屋租赁权 |
47.88 |
41489 |
41489 |
300 |
|
| 第23标的 |
**一中东侧25号房屋租赁权 |
320.17 |
201130 |
201130 |
300 |
|
| 第24标的 |
**一中东侧26号房屋租赁权 |
217.1 |
188121 |
188121 |
300 |
|
| 第25标的 |
**一中东侧27号房屋租赁权 |
64.69 |
52414 |
52414 |
300 |
|
| 第26标的 |
**一中东侧28号房屋租赁权 |
120.6 |
97715 |
97715 |
300 |
|
| 第27标的 |
**一中东侧29号房屋租赁权 |
31.13 |
26975 |
26975 |
300 |
注:①意向受让人应自行对标的物的权属、面积、用途等进行查阅和判断,交易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②意向受让人需注意其经营限制性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及场地使用性质要求,本次租赁标的严禁从事餐饮服务及高噪音经营活动。
(二)标的展示时间及地址
展示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29日。
预展地点:**县东大街。
三、受让方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意向竞买人报名时,拍卖机构需审核报名者的诚信等可能影响履行租赁合同条件能力的资格。失信人有犯罪记录或重大事故责任者不得报名。
四、交易公告、报名申请及资格审核
(一)交易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29日
(二)提交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28日
下载2、报名方式
(1)意向受让方登录**省公共**交易网首页,点击“数字证书(CA)互认共享平台”http://ggzyjy.****.cn/ggzyjy/c112581/fwxx_yhzc.shtml进行主体用户名(手机号)信息的注册。
(2)意向受让方使用注册的主体用户名(手机号)登录**省公共**交易“一网通办”系统(网址:https://sjfz.****.cn:19004/?ticket= authCode= platformCode=126********758870C#/login),进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并同步在交易公告期内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查找对应项目和标的进行竞买登记。
3.报名材料
(1)交易申请表(在交易系统中下载)
(2)资格文件
①“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以竞买登记时间至拍卖(挂牌截至)时间内的查询结果为准。个人可不提供。
②保证金打款凭证。
③以单位报名须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基本户信息(均以PDF格式加盖公章上传);以个人报名须上传身份证明书、****银行卡(均以PDF格式加盖手印上传)。
(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竞买协议(联系拍卖机构获取)。
(三)资格审查
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材料后,由交易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竞买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2月20日0时至2025年12月28日17时止。
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交易机构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受让方登录交易系统确认后,意向受让方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五、交易的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网络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限时竞价阶段以6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6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倒计时6分钟。本次转让为有底价竞价,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报价基础上以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
(二)交易时间:2025年12月29日10时(星期一)开始
(三)交易地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六、确定受让方的标准和方法
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限时竞价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需立即在交易系统上确认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将在竞得人确认后3日内进行公示。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交易机构发放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取得受让方资格,成为受让方。
七、缴纳交易保证金的要求及处置方式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及支付方式
保证金缴纳金额:
保证金缴纳金额以标的基本情况内的保证金数额栏为准。
缴纳方式:竞买人以网银、手机银行转账等方式缴纳至****开设账户。
缴款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西关支行
缴款账户:6205 0166 0113 0000 1292
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8日16时。标书代写
注意事项:
1.竞买人必须在交易公告期内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查找对应项目和标的进行竞买登记注册。
(二)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其他意向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原渠道退还。
八、转让合同签订
公示无异议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受让方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九、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出让人:****
联系人:邓玉虎
联系电话:138****6851
地 址:**县三雷镇苏武路19号。
代理机构:****
联系人:徐萍
联系电话:138****9359
地 址:**市**区嘉和街82号。
十、违约责任、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违约的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竞得人在交易活动中如未能按转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确认成交结果、未及时签署《交易合同》、未及时支付成交价款等),将构成本转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违约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徐萍
联系电话:138****9359
地址:**市**区嘉和街82-2号
十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财政局
联系电话:0935-****982
****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