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递交时间:2025-12-19 16:40
| **** |
|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2026-01-04 08:30:00 |
| 90天 |
| 线上提交 |
| 300,000元 人民币 |
| 0元 人民币 |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2026-01-04 08:30:00 |
| **交易厅1 |
| 线上开标标书代写 |
| 资格后审 |
| 否 |
| 0001-01-01 00:00:00 |
| 暂无 |
| **高新区(经开区)环海环保厂区周边道路工程 澄清、修改通知(一) 各投标人: **高新区(经开区)环海环保厂区周边道路工程的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中“2. 企业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为D级;”,名单认定修改为:按****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公布2021至2022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D级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23〕36号)、《关于公布2023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D级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24〕36号)及《**省2024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D级企业名单》为准。” 二、本澄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内容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