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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稳定畜牧业产能市级补贴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5〕11号)文件内容,下达我县2025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52.75万元。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扶贫资金项目“三盯三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20〕41号)及市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下达我县的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排情况予以公告。
本次资金分配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52.75万元,主要用于**县2025年稳定畜牧生产项目项目,分配结果明细见附表。
监督电话:****782
意见收集人:冉景航,电子邮箱****@qq.com
联系电话:133****1448
通讯地址:**县青衣大道999号。
附表: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分配结果明细表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分配结果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