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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11MA0K5WH16H | 建设单位法人:白守才 |
| 谢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高新区 |
| **省**高新区杨家庄乡北杨家庄村北侧600m处 |
| ****乳化沥青生产线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高新区 ****市高新区 |
| 经度:113.635556 纬度: 37.905833 | ****机关:****开发区管****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2-10 |
| 阳开行生态函〔2025〕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311MA0K5WH16H001Q |
| 2020-05-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 |
| 4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11MA0K5WH16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宏鑫****公司 |
| 911********604487K | 验收监测单位:**宏鑫****公司,******公司 |
| 911********604487K,911********331793F | 竣工时间:2025-04-01 |
| 2025-07-04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5-09-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小智 |
| 扩建一条年产1000吨的乳化沥青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一条年产1000吨的乳化沥青生产线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000吨的乳化沥青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00吨的乳化沥青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原料存储 本次工程消耗原料主要为沥青及乳化剂,沥青入厂后存储于现有工程沥青储罐内,并利用现有工程导热油炉进行加热使用;乳化剂经汽车运输入厂后以桶装形式存储于生产车间内。 (2)原料加注 生产过程中先利用皂液泵将计量后的乳化剂和水按照1:99的比例进行混合,进入皂液罐混合环节的水需要通过换热器进行升温,混合均匀后的乳胶液通过溶剂泵提升至胶体磨,同时,通过沥青泵经密闭式管道将加热后的沥青泵至胶体磨,上述加注过程均在密闭的管道中进行。 (3)搅拌混合 沥青和混合后的乳胶溶剂按照1:1的比例进入胶体磨后,胶体磨通过高速相对连动的定齿与动齿之间,使流体物料受到强大的剪切力、摩擦力及高频振动等作用,有效地被粉碎、乳化、均质、混合,充分混合后的产品即为乳化沥青产品(温度为 80℃)。 在上述搅拌混合过程中会挥发一部分沥青烟;乳化剂则因其性状稳定,熔点60℃、沸点100℃以上,在工艺温度低于100℃时不会分解释放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 (4)产品出厂 本项目乳化沥青采取订单制生产,产出的成品乳化沥青直接通过管道输入乳化沥青洒布车,不再厂区内另设存储设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原料存储 本次工程消耗原料主要为沥青及乳化剂,沥青入厂后存储于现有工程沥青储罐内,并利用现有工程导热油炉进行加热使用;乳化剂经汽车运输入厂后以桶装形式存储于生产车间内。 (2)原料加注 生产过程中先利用皂液泵将计量后的乳化剂和水按照1:99的比例进行混合,进入皂液罐混合环节的水需要通过换热器进行升温,混合均匀后的乳胶液通过溶剂泵提升至胶体磨,同时,通过沥青泵经密闭式管道将加热后的沥青泵至胶体磨,上述加注过程均在密闭的管道中进行。 (3)搅拌混合 沥青和混合后的乳胶溶剂按照1:1的比例进入胶体磨后,胶体磨通过高速相对连动的定齿与动齿之间,使流体物料受到强大的剪切力、摩擦力及高频振动等作用,有效地被粉碎、乳化、均质、混合,充分混合后的产品即为乳化沥青产品(温度为 80℃)。 在上述搅拌混合过程中会挥发一部分沥青烟;乳化剂则因其性状稳定,熔点60℃、沸点100℃以上,在工艺温度低于100℃时不会分解释放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 (4)产品出厂 本项目乳化沥青采取订单制生产,产出的成品乳化沥青直接通过管道输入乳化沥青洒布车,不再厂区内另设存储设置。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本项目沥青使用现有工程沥青储罐供应,加热及混合搅拌过程产生的沥青烟气经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外运肥田;初期雨水设置一座容积为8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全部置于全封闭生产车间内,对胶体磨设置基础减震等措施,运输车辆限速等降噪措施。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置于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废机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本项目沥青使用现有工程沥青储罐供应,加热及混合搅拌过程产生的沥青烟气经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外运肥田;初期雨水设置一座容积为8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全部置于全封闭生产车间内,对胶体磨设置基础减震等措施,运输车辆限速等降噪措施。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置于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废机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电捕焦油收集桶里,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重复利用。 |
| 环评要求加热及混合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废气,经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工程实际配套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附录表A.1石墨、碳素制品生产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沥青转运及融化、高压浸渍等工艺废气可行技术为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根据关于《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 年,限制类和淘汰类)》(公示稿)的公示,表二淘汰类说明VOCs光解(光氧化)及其组合净化技术:光氧化光电转换效率低,反应装置有效光辐射能量普遍不足;应用于工业废气处理时,处理效率低;反应产物不明,淘汰范围为全行业VOCs治理。电捕焦油器专门针对焦油雾滴和颗粒物的分离,适用于焦化、碳素、沥青等行业产生的含焦油烟气。UV光解主要针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恶臭气体,对焦油雾滴的捕集效果有限。因此,在处理含焦油的废气时,电捕焦油器更具针对性。结合竣工验收报告中沥青加热保温、胶体磨工序废气排放口苯并【a】芘、沥青烟监测结果,其实测排放浓度可达到原环评要求,并满足达标排放规定。按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规定判断,未导致污染物类型和排放量发生明显变化,据此,上述变动属于非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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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活污水 | 无 | 已建设 | 未监测 | |
| 2 | 初期雨水 | 无 | 已建设 | 未监测 |
| 1 | 乳化沥青搅拌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的二级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设备、运输车辆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危废暂存间 | 已落实 |
| 本项目沥青使用现有工程沥青储罐供应,加热及混合搅拌过程产生的沥青烟气经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沥青使用现有工程沥青储罐供应,加热及混合搅拌过程产生的沥青烟气经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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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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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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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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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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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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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