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第八期)改造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本工程于2025年12月18日****交易中心开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县古峰镇国宝路201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593-****076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省**市**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中心西塔8层 联系人: 古晓丽 电 话: 0593-****502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2019年**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第八期)改造建设项目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投标人“****集团****公司****公司”未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原件扫描件,根据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第二节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3.2条款“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交“投标函”、“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以及投标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的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441.24 元 质量:1.符合国家现行信息化行业合格标准;2.应与****现有所有使用的设备、系统完全兼容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工期:本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不含初验、试运行和终验时间),即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或监理人开具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所有软硬件设备的采购、安装、软件定制开发、调试,各系统能正常运行并交付使用。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无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张登(组长)、张争炼、崔宇红、牧**、林生宁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九、公示其他内容 1、中标人名称:****,中标金额:****441.24元; 2、依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第八条:“依法必****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公示内容应当满足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第六条、第七条规定。” 3、监管部门:****改革局;地址:福****中心城市广场二号楼9层;联系电话:0593-****168。 十、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20日 至 2025年12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