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乌**下寨光伏发电项目 |
| 项目类型 | 电力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典赤****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县 |
| 说明 | 关于乌**下寨光伏发电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根据“****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的相关要求,****于2025年11 月4日在****乌**下寨光伏发电项目项目部会议室召开了乌**下寨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参加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甘****开发局****勘察院,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同济建设****公司,****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典赤****公司共8人。 验收组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单位、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补充说明。验收组经质问讨论后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工程的验收结果及验收资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或意见,自公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2:00-18:00)向****进行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进行答疑和上报。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9日—2026年1月16日 公示资料:见附件 联系电话: ****,付烈坤 158****5630 **** 2025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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