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110/2025-43142 | 分 类:铁路 |
| 基础处 | 发文日期:2025年12月10日 |
| 省发改委关于**化工循环产业园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 文 号: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355号 |
| 有效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9日 |
**国际内****公司:
报来《关于变更**化工循环产业园铁路专用线建设内容的请示》(荆发改交通文〔2025〕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设计院专家评审意见(大桥院咨询函〔2025〕012号-01),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化工循环产业园铁路专用线(项目代码:****)是我委于2025年8月8日以《省发改委关于****化工循环产业园铁路专用线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243号)核准的项目,线路长度为17.23公里,总投资139342.77万元,其中资本金占比为20%,为27868.55万元。
二、****集团的接轨意见,为保障线路运行安全,避免该项目与浩吉铁路交叉运营,同意该项目由利用既有16、18道装卸线方案调整为**1束2线方案,线路长度由17.23公里调增为17.49公里,正线长度增加0.26公里。项目总投资由139342.77万元调增为142219.52万元,增加投资2876.74万元,资本金调增为28443.90万元。
三、其他建设内容按照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243号文要求继续执行。
四、请**国际内****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节能、环境保护各项措施;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生产。通过优化方案设计和施工组织等措施,严格控制投资成本,进一步合理降低工程造价。项目实际投资以竣工结算工程造价为准。
五、请**市发展改革委**相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管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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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