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标题 |
**省**市新**清江桥乡等3个乡镇连河村等2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年)第1标段【第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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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17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23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23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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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省**市新**清江桥乡等3个乡镇连河村等2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年)第1标段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省**市新**清江桥乡等3个乡镇连河村等2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年)第1标段于2025年12月1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根据****委员会2025年12月14日发布的《关于全省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正式应用的通知》“为做好全省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正式应用的平稳过渡,不同阶段项目按不同流程处理:已发布公告项目:对于在12月15日之前已发布招标文件,且开标日期在12月16日(含)之后的项目,按以下规定执行:招标人(代理机构)必须在交易系统中重新制作答疑澄清文件,告知潜在投标人应用全省统一的信用评价结果。如仅就信用评价结果应用问题发布答疑澄清文件的,可不顺延开标日期。”,现仅就信用评价结果应用问题发布答疑澄清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本次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和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未下载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新**﹒新**金石镇**一路91号 联 系 人:林伟 电 话: 152****211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塔区状元洲街道资**路状元府邸和府9楼 项目负责人:朱逸飞 项目组其他成员:罗伟、尹小英 电 话:151****9758 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市辖区﹒****农业农村局 电 话:0739-****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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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变更公告.docx下载 变更公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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