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标题 |
**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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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18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30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30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5-12-25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
2025-12-15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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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省湘西州**县茨岩塘镇等9个乡镇包谷村等1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五年)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省湘西州**县茨岩塘镇等9个乡镇包谷村等1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五年)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以下澄清: 根据****委员会文件《关于全省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正式应用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12月16日起(含当日),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自主登录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锁定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无法应用评价结果。 本项目已重新制作答疑澄清文件,招标文件正式应用全省统一信用评价结果的具体条款。本次澄清及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不变。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招标信息,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所造成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 标 人:**** 地 址:**县华塘街道华新路2号 联系人:罗祖友 电 话:188****6997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开发区州府东路8号名门**第4幢205室 项目负责人:周璇 电 话:188****6541 行政监督部门 ****农业农村局0743-****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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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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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附件下载 |
答疑文件正文.pdf下载 答疑说明文件.pdf下载 答疑澄清内容.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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