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标题 |
**省**市**县三樟镇等7个乡镇塘源村等17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年)-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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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18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19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19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04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03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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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省**市**县三樟镇等6个乡镇塘源村等1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年)施工(第一标段至第七标段)澄清公告 一、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省**市**县三樟镇等6个乡镇塘源村等1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年)施工(第一标段至第七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以下澄清: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为含税。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二、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县洣水镇文明西路 联 系 人:颜小波 电 话: 189****2727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晓霞街文翰花苑二大门3单元606室 项目负责人:李雅雯 项目组其他成员:汪银,吴文胜 电 话:158****0115 传 真:0566-****393 电子邮件:****@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市**县洣水镇衡岳北路489号 电 话:0734-****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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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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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答疑文件正文.pdf下载 答疑说明文件.pdf下载 答疑澄清内容.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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