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标题 |
**县2025年农田建设项目--**省**市**县伍市镇等6个乡镇湖源村等19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年)(第二标段)【第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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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19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1-06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1-06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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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县2025年农田建设项目--**省**市**县伍市镇等6个乡镇湖源村等19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〇二五年)(第二标段) 补充通知2 各潜在投标人: **县2025年农田建设项目--**省**市**县伍市镇等6个乡镇湖源村等19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〇二五年)(第二标段)已于2025年12月10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 1、根据《关于全省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正式应用的通知》规定,自2025年12月16日起(含)应用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系统于12月15日10:00将评价结果推送**省公共**交易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自主登录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锁定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无法应用评价结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原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变更及类似工程业绩认定说明:“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自2022年12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自2023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或其它资料与本补充通知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地 址:**省 ﹒**市 ﹒**县 ﹒**县**镇农业大厦 联系人:粟元 电话: 135****722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湖****开发区****面馆二楼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方明 电 话:0730-****398 邮 箱:****@qq.com 监督单位:**省 ﹒**市 ﹒ 市辖区 ﹒****农业农村局 地 址:**市**楼区琵琶王路226号 电 话:073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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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附件下载 |
变更公告.docx下载 变更公告.pdf下载 补充通知2(业主盖章).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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