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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未在提供内容中明确列出
编制单位:**市****公司
建设地点:**自治区****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依托已建消防特勤站(3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4664m2)**训练馆
建设内容:**1层框架结构训练馆,建筑面积1120m2(含训练区981.51m2、卫生间、更衣室、器材室、洗浴室及连廊等),配套建设配电箱和箱式变压器构筑物(共12m2)。新增道路及硬化区0.11hm2,采用200mm厚C30混凝土面层等结构。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土建投资350万元,总占地面积0.96hm2,计划2025年8月开工,2026年11月完工。土石方挖填均为0.56万m3,实现内部平衡,无弃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