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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营配业务用房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兴禹生态****公司
建设地点:**省**州**县,****供电局槟榔寨仓库院内,****社区,南侧临槟山公路,****酒店,西北侧为空地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3683.74m2,均为永久占地,属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营配业务用房及消防水池(建构筑物工程509.19m2)、道路硬化工程2152.88m2(含区内道路、停车位、人行步道等)和绿化景观工程1021.67m2(园林式下凹式绿地)。场地现状为硬化地面及少量砖房、钢棚,无表土**,不涉及表土剥离。项目施工期可能加剧局部水土流失,需采取有效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