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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市神童门商业大楼工程
建设单位:未在提供内容中明确列出
编制单位:**志成****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项目位于神童门区域,符合**市总体规划,属**地形,地势较平坦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9363m2,均为永久占地,包括建筑物区(4149.3m2)、道路及配套设施区(3716.1m2)和绿化区(1497.6m2,含屋顶绿化)。**1幢5层商业大楼及1层地下停车库,出入口与周边道路自然衔接。工程林草覆盖率达24%,实际按20%计。土石方工程需借方0.19万m3(碎石0.12万m3、绿化覆土0.07万m3),来源于合法商购或周边项目调运。同步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目标林草植被恢复率98%以上,防治责任范围明确,无重大制约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