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
建设单位:未在提供内容中明确列出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县加茂镇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0.24hm2,划分为主体建筑区、道路广场区和景观绿化区。****服务站主体建筑、****广场(含34.5m2植草砖铺装)、1273.5m2景观绿化及1座洗车池等配套设施。土石方工程总量0.16万m3(开挖),回填0.96万m3,其中0.80万m3借方来自省道S376曲政线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纳入全面整地、景观绿化、洗车池及植草砖等,水土保持总投资25.65万元,旨在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提升区域生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