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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21MA7C6L887C | 建设单位法人:宋静 |
| 王付阶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大****社区****开发区****园区一号路2号 |
| **县圆洞、松林风电场(54+63)MW110kV送出线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星宿乡、沙厂乡、百纳乡、雨冲乡 |
| 经度:105.9798,105.85567 纬度: 27.33433,27.3916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10 |
| 毕环表复〔2024〕2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310.15 |
| 5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21MA7C6L887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华保****公司 |
| 915********954708Y | 验收监测单位:**瑞丹****公司 |
| 915********378268W | 竣工时间:2025-01-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forum.php?mod=viewthread tid=****358 fromuid=274805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圆洞、松林风电场110kV 升压站~雨冲变110kV 线路,全线采用单回路架空出线,线路长度27km; ②在雨冲110kV 变扩建1个110kV 出线至圆洞、松林风电场110kV 升压站。 | 实际建设情况:①**圆洞、松林风电场110kV升压站~雨冲变110kV 线路,全线采用单回路架空出线,线路长度26.167km; ②在雨冲110kV 变扩建1个110kV 出线至圆洞、松林风电场110kV 升压站。 |
| 终勘定位导致线路长度的调整,**线路减少了0.833km,输电线路较环评路径约1.8km位移超过500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变电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态恢复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单位已对线路沿线临时施工场地等环境进行修复,目前恢复情况良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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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采用低噪声设备,选择高压电气设备、导体等以及按晴天不出现电晕校验选择导线等措施。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 采用了低噪声设备,选择高压电气设备、导体等以及按晴天不出现电晕校验选择导线等措施。 | 已监测 |
| 1 | 1 土地占用保护 ①线路经过山地时杆塔采用高低脚设计等无害化穿越方式,以减少土地占用面积及开挖量; ②应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不允许就地倾倒弃土,应采取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此外应尽量避免践踏,合理堆放弃土,在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 ③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占地,施工要严格在征地范围内进行,禁止在划定范围外施工; ④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要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施工临时占地及塔基范围内未进行固化的部分,需根据原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 2 对植被保护措施 ①施工应在指定临时施工范围内进行,文明施工,集中堆放材料,严禁破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 ②塔基开挖时弃土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 ③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或路面恢复; ④导线在经过经济作物和集中林区时,宜采用加高杆塔跨越不砍通道原则,仅对塔基位置周围的林木进行砍伐,对档距中央的林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按跨越考虑,本次砍伐树木主要为松木、杉木、杂木。 ⑤施工临时占地尽量悬着植被稀疏的荒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得砍伐林木,对于植被密集的地段采用架高铁塔施工,局部交通较差的区域,通过人力或畜力运送材料,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⑥对于无法避免的植被破坏,建设单位应严格按****政府及主管部门办理林地手续,并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 3 水土流失 ①对基础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或异地回填,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 ②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避免雨季施工作业,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 ③在施工过程中,将使用柴油发电机,要求施工单位做好防渗漏油措施,含油设备下铺设吸油毡,油料使用专用容器放置现场并做好警示标示,多余的油料在施工完成后运出现场。 ④根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把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如工程中的表土剥离及回覆、带状整地、耕地恢复)、植物措施(如工程中的恢复林地、撒播草籽)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科学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⑤线路施工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边坡及基坑的开挖,不得随意扩大开挖范围。开挖的余土,有场地堆放的应提**行挖填平衡计算,尽量利用原土回填,做到土方量挖填平衡。挖出的余土暂时无法回填利用的,应堆放在安全、专用的场地上,同时进行覆盖保护。线路工程开挖弃土的堆放还应注意对塔位安全及农业耕作的影响。 4 对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1)建议进一步优化线路,减少线路穿越生态红线长度; (2)牵张场地、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不可设置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3)线路穿越生态保护红线时采取高塔架空走线的无害化穿(跨)越方式; (4)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禁止排放至生态保护红线; (5)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禁止排放至生态保护红线。 | 1 土地占用保护 ①线路经过山地时杆塔采用高低脚设计等无害化穿越方式,减少了土地占用面积及开挖量; 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弃土已采取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施工完成后,施工迹地已清理; ③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占地规划合理,施工均在划定范围内施工; ④施工结束后施工场地已清理,对施工临时占地及塔基范围内已根据原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 2 对植被保护措施 ①施工均在指定临时施工范围内进行,文明施工,集中堆放材料,未破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 ②塔基开挖时弃土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反序分层回填; ③施工结束后施工场地已清理,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了植被恢复或路面恢复; ④导线在经过经济作物和集中林区时,采用加高杆塔跨越,不需要砍通道,仅对塔基位置周围的林木进行砍伐。 ⑤施工临时占地基本为植被稀疏的荒地,未占用基本农田,未砍伐林木,对于植被密集的地段采用架高铁塔施工,局部交通较差的区域,均通过人力或畜力运送材料。 ⑥对于无法避免的植被破坏,建设单位按****政府及主管部门办理林地手续,并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 3 水土流失 ①对基础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了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采取回填或异地回填,临时堆土在土体表面覆上了苫布防治水土流失; ②项目加强了施工管理,施工工序安排合理,避免了雨季施工作业,临时堆土采取了围护拦挡。 ③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在含油设备下铺设吸油毡,油料使用专用容器放置现场并做好警示标示,多余的油料在施工完成后运出现场。 ④根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把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如工程中的表土剥离及回覆、带状整地、耕地恢复)、植物措施(如工程中的恢复林地、撒播草籽)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科学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⑤线路施工时,按设计要求进行边坡及基坑的开挖。开挖的余土已回填,未对塔位安全及农业耕作造成显著不利的影响。 4 对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1)项目已尽量优化在走线; (2)牵张场地、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均未设置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3)线路穿越生态保护红线时采取了高塔架空走线的无害化穿(跨)越方式; (4)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未排放至生态保护红线; (5)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未排放至生态保护红线。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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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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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2)按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等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生态修复措施,对施工便道、临时堆土场、牵张场地实施生态恢复; (3)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强化了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至本次验收未发生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事件; (2)已按设计要求完善了水土保持等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生态修复措施,对施工便道、临时堆土场、牵张场地实施了生态恢复; (3)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了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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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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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