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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未在提供内容中明确列出
建设地点:**省**市**区**路鹦鹉洲晒湖棚改二期1-1地块(雄楚大街以北、**路以东)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6003.69m2,总建筑面积约13380m2,包括1座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大楼(计容面积9489.44m2)、1座门房(37.35m2)及1层地下室(不计容面积3853.21m2)。配套建设道路、景观绿化、给排水、照明等室外工程。总投资10131.7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731.81万元,建设工期24个月(2025年10月—2027年9月)。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7172.69m2,含临时占地1169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