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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2023****水库移民后扶产业项目(孟楼镇韩堂村)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欣****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孟楼镇韩堂村,328国道旁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40233.30m2(约60.35亩),分一、二期实施,本次仅实施一期。一期建设内容包括1#****中心(1205m2)、2#厂房(4680m2)、4#设备用房(631m2)、5#厂房(2030m2)、6#厂房(1650m2)、7#厂房(2925m2),合计建筑面积13121m2,并配套场地平整、围墙、给排水、供配电、道路、路灯及绿化等基础设施。项目工期6个月,已按要求完成环评、土地预审等前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