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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市2023****水库移民后扶及产业项目
建设单位:****(总体牵头),具体实施单位包括竹林桥镇、**嘴镇、****政府
编制单位:**欣****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涵盖孟楼镇(田营)、竹林桥镇(苏家店、范冲村)和**嘴镇(牛王庙村)等地
建设内容:项目包括移民后****园区建设两部分。其中,孟楼镇田营和竹林桥镇苏家店主要实施道路、排水及施工区工程;竹林桥镇范冲村和**嘴镇牛王庙村分别建设产业园厂房及配套建筑设施。总扰动面积合计约2.69公顷,水土保持总投资267.57万元,新增投资66.21万元,措施涵盖工程、植物、临时防护及监测等,旨在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并推动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