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柳梁镇2025年乡村**建设项目(柳梁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未在提供内容中明确列出
建设地点:**省**市******中心地理坐标:E 105.989677,N 35.****9038)
建设内容:项目为**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总占地面积0.778公顷(均为永久占地),无临时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村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提升等。总投资99.990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3.4058万元。工程计划于2025年3月开工,2025年7月完工,工期5个月。土方工程挖填各0.261万m3,实现内部平衡,不设取弃土场。项目区属黄土丘陵沟壑区,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3000 t/(km2﹒a),位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