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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麻塘山乡抗灾型智能微电网综合示范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未在提供内容中明确列出
建设地点:**省**市**县麻塘山乡(站址为丘陵地貌,地面标高1265.6 m~1276.9 m)
建设内容:项目为抗灾型智能微电网示范工程,****电站及相关输变电线路。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2437m3(含剥离表土230m3),填方2437m3,实现挖填平衡,无弃方。表土分别堆存于站区(200m3)和施工生产生活区(30m3)临时堆场,后期全部用于绿化覆土。主体工程施工期为2025年9月至12月,水土保持措施与土建同步实施,项目区无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属构造稳定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