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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石碌镇ZCBM-01-03号地块(一期)核心胶工割****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省**县石碌镇ZCBM-01-03号地块
建设内容:****基地,总占地面积未明确,划分为主体建筑区、道路工程区、景观绿化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截至2025年6月,已完成部分场地平整,扰动全部地表,无挖方,填方约4650m3(用于场地平整),无弃方。工程于2025年4月开工,水土保持措施同步实施,防治责任范围覆盖已施工区域。项目旨在提升胶工割胶技能,服务天然橡胶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