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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桂鱼农文旅生态产业园项目(一期二期)
建设单位:未在提供内容中明确列出
编制单位:未在提供内容中明确列出
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县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3.92公顷,划分为主体工程区(3.84公顷)和施工生产区(0.08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文旅融合的桂鱼养殖、加工、展示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实施表土剥离0.38万m3,全部用于北面和西面旱地及果园的生态恢复。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渣土防护率达99.40%,林草植被恢复率97.96%,林草覆盖率12.24%。工程无借方、无弃方,土石方内部调配合理,符**土保持相关法规要求,防治责任范围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