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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925MA74L8BA1U | 建设单位法人:陈虎孝 |
| 尹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州******中心办公楼5楼508室 |
| **县滨**区330kV临茨一线115#-122#迁改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县 |
| 经度:103.34849,103.35527,103.35668,103.35848,103.3599,103.36337,103.36565,103.3687,103.37368,103.37746,103.38208 纬度: 35.44827,35.45436,35.45532,35.45598,35.45639,35.45457,35.45394,35.45282,35.45359,35.45153,35.44218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26 |
| 临州环审发〔202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364.97 |
| 55 | 运营单位名称:**** |
| ****2925MA74L8BA1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禹****公司 |
| ****0103MACEC6FC7M | 验收监测单位:**正****公司 |
| ****0105MA71M3YK9L | 竣工时间:2023-09-17 |
| 2023-09-18 | 调试结束时间:2023-10-18 |
| 2025-11-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110UAgJS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单回路架空线路4.384km,两侧重新紧线长度约5.75km。**单回路耐张塔9基、单回路直线塔4基;**35kV直线单杆1基,A型耐张杆1基。拆除原线路3.324km,拆除原线路直线铁塔6基、耐张铁塔2基。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单回路架空线路4.384km,两侧重新紧线长度约5.75km。**单回路耐张塔9基、单回路直线塔4基;**35kV直线单杆1基,A型耐张杆1基。拆除原线路3.324km,拆除原线路直线铁塔6基、耐张铁塔2基。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为输变电项目,不涉及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输变电项目,不涉及生产工艺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相应功能区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施工结束后按照《报告书》要求及时做好工程沿线生态恢复治理相关工作,拆除线路部分应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线路已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给出了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根据监测,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已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隔声降噪措施,根据监测,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相应功能区要求;已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施工结束后按照《报告书》要求及时进行了工程沿线生态恢复治理相关工作,利用现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减少了临时占地;线路施工做好了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拆除线路部分应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拆除线路部分采取环保绿色工艺,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开挖段采用湿法作业,夜间及休息时间未进行拆除作业,施工期及时苫盖,土方及时回填,拆除废旧不可利用塔****回收站利用,可用部分回收利用,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发生一般变动的应报我局备案;加强工程周围区域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项目环评,也不涉及一般变动;施工单位施工期对工程周围区域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了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了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了“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项目已竣工,目前正在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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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①加强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宣传工作,做好公众沟通工作。 ②设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③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 ④加强对线路巡检人员的环境教育工作,提高其环保意识;巡检过程中应关注环保问题。 | 运营期建设单位加强了对施工单位以及当地群众进行有关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宣传工作,做好公众沟通工作。塔基上设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加强了对线路巡检人员的环境教育工作,提高其环保意识以及巡检过程中应关注环保问题。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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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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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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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施工时应根据设计要求合理布设铁塔,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荒地上,利用现有道路,以减少占用耕地,减轻对农田植被的影响。 ②施工采取张力放紧线,减小施工通道砍伐宽度;放紧线时间合理安排,使对农作物的损伤减少到最小程度。对所征用土地按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中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同时应做好其生态恢复工作。③施工时首先应保存塔基开挖处的熟化土和表层土,最大程度的减少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线路施工完成后,对临时占用的场地及时复耕。④线路塔基施工时,应根据现有场地条件,将堆料场地布置在荒地上,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不修建临时便道,有利于保护植被及农作物。线路经过树木时尽量采用高跨方式,不砍伐树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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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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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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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