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储备中心委托****对**县体育公园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县体育公园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市**县**镇始通村**南路东侧,地块中心位置为东经116.08851°、北纬25.07119°,用地面积为75671m2。地块东侧为居民区和农用地,北侧为**儿童乐园,西侧为**南路,南侧为新业路。调查地块早期为农用地,现状为空地。根据**县**总体规划图(见附件2),拟规划为体育用地(0805)。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可知:
(3)人员访谈总结
①本次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工业企业,无工业污染源,也未发生过污染物泄漏事故,未使用工业废水灌溉,调查区域内没有任何正规或非正规的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等,现场未发现污染迹象。
②调查区域内未发生过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使用和处置情况、固废和危废使用情况以及管线沟渠泄漏等情况。
③地块原有地块类型为农用地,主要种植白菜、地瓜叶等蔬菜,灌溉用水为农户挑担山涧水浇灌,仅施用适量肥料,必要时施用少量农药。早期农药可能涉及使用六六六和敌敌畏。
④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主要有居民区、农用地等,存在个别企业。地块及周边历史为居民区、农用地。地块内未开展过土壤环境调查监测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
⑤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及现状无重污染工业企业。
为进一步了解地块污染物含量,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进行布点采样检测,结果表明:
(1)土壤调查结论
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在地块内布设了16个土壤监测点位,在地块外布设了1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了56个土壤样品(含8个平行样),并由****公司于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2日****实验室分析(其中******公司负责土壤样品中敌敌畏和地下水样品中敌敌畏和六六六的分析)。由本次检测结果得知,地块内土壤样品基本无酸化或碱化,仅T3点位0.5—1.0m层位土壤轻度酸化,T16点位0-0.5m层位土壤轻度碱化;各项监测因子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所对应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调查地块可满足用地规划要求。
(2)地下水调查结论
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本次调查工作共设地下水采样点5个(含1个地块外对照点),检测地下水样品6个(含2个平行样)。
调查地块内所有地下水水样品的pH值介于7.0~7.2之间,总体为中性;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限值,除S1点位锰超过地下水标准限值外,其他点位所有因子检测结果均可满足Ⅳ类地下水水质标准限制要求。地下水锰不属于地块特征污染物,考虑地块后续建设过程不对地下水进行开发利用,地下水污染无传播途径,因此基本不会对人体造成健康风险。
(3)总结论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该地块相关监测因子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后续可用于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无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二、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区天平路38号L幢1002室
联系方式:林工152****1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