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地区页岩气**调查项目(宁隆参1井)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回族自治区****河乡硝口村
建设内容:项目为**页岩气参数井一口,属建设类项目,总投资2350万元。计划于2025年7月开工,2025年12月完工,总工期6个月。施工及消防用水采用外运拉水方式解决。项目已委托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并纳入2025年度自治区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项目,经宁******厅批复实施。水土保持总投资14.18万元,防治措施包括工程、植物及临时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