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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仙湖路西1号资产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未在提供内容中明确列出
编制单位:未在提供内容中明确列出
建设地点:**省**市**市(高程约1758.79~1758.90m,属**冲湖积地貌)
建设内容:项目为改建类工程,总占地面积0.25公顷,均为永久占地,无临时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有硬化场地0.14公顷(产生建筑垃圾350m3,运至**市天颐****公司综合利用),以及对建构筑物区、道路场地区和绿化区进行提升改造。土石方总量挖方1450m3、填方1100m3,弃方350m3。项目遵循场内平衡原则,表土剥离200m3,其中150m3调入绿化区用于覆土。工程计划2025年7月开工,2026年2月完工,工期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