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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能源****公庄镇光伏复合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市水利水电****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公庄镇
建设内容:项目为**三级(110kV)光伏复合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场区、110kV升压站(主变容量80MVA,110kV出线1回,35kV出线4回)及配套线路工程。总工期48个月,已于2021年6月开工,计划2025年6月完工。工程涉及少量农用附属设施(如养鸭棚)拆除,采用货币安置方式,无专项设施迁建。土石方工程总量开挖2.79万m3、回填3.46万m3,升压站区需外购土方0.67万m3。项目注重水土保持与土地复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