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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市**路(梨花大道~德邻路)道路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未在提供内容中明确列出
编制单位:**欣****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酂**区
建设内容:项目为**城市道路工程,路线全长630.75米,规划红线宽4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给水、照明及涵洞工程。总占地面积2.45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其中道路用地1.57公顷、住宅用地0.88公顷。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均为14310m3,实现内部平衡,无借方弃方。项目总投资1910.67万元,施工所需建材如水泥、钢材、苗木等均从**市或**市采购,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