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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陵园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省夏禹水土****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镇**村大口面屯西1.4公里处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20744.00m2,总建筑面积144.77m2,占地性质为永久殡葬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烈士纪念碑1座、烈士纪念墓园(3075m2)、纪念广场(2023m2)、综合用房一栋(含门卫、车库等,144.77m2)及停车场(270m2)。工程已于2024年10月开工,计划2025年9月完工,总投资1200万元。项目剥离表土0.35万m3,全部用于**乡秀水村庙沟屯水毁耕地生态修复,不设表土堆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