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一批铬镍蓄电池(单价)整体转让 |
||||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12-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2-26 |
||
|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资产或**,****交易所(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获得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材料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5、本转让方负责对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基本条款的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6、本次转让资产如涉及权属过户,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本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权属过户。 7、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标的概况 |
标的情况 |
1、转让底价4500元/吨,此价格为单价。 2、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约20块、约0.4吨,全部标的的展示与交割均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最终重量以成交后现场称重为准。 |
|||
| 标的名称 |
标的1:****一批铬镍蓄电池(单价)整体转让 |
||||
| 转让底价(单价) |
标的1:4500.0元/吨 |
||||
| 评估情况 |
评估值(单价) |
4500.0元/吨 |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8-11 |
||||
| 评估机构 |
**省龙垦房****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龙垦评报字[2025]第338号 |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
| |
|
||||
|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省龙垦房****公司出具的黑龙垦评报字[2025]第338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充分考虑对标的拆解、拆除、称重、运输、搬运现场及周边路况、环境(包括不限于标的存放地的环境、所在的小区环境、周边路口)有无水电汽源等状况,做好相应的施工措施。 6、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展示和移交,标的情况以意向受让方的现场勘查结果为准。 7、其他事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中约定,该合同样本由转让方提供,具体详情咨询转让方。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97354XP 法定代表人:林岩松 经济类型:****公司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 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 |
||||
| 交易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参与报价),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不接受联合受让。 5、意向方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设立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6、意向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其它类型废物的回收、处理、处置、利用等类似范围。 7、意向方须具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须包括900-044-49、900-041-49。 8、意向方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运输许可证若为委托单位的,应提供相关委托协议),详询转让方。 意向方须在2025年12月22日09:00至2025年12月26日14:00(工作时间)携带上述资质材料及公章至转让方指定地点进行资质审核及标的物的现场查看,转让方在《现场查看确认书》上签章即视为该意向方资质审核通过,方可参与本项目报名。报名时受让方须额外提供转让方盖章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提醒意向方注意:如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到转让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勘查、资格审核并取得《现场查看确认书》则无法参与该项目,请意向受让方合理安排时间。)标书代写 |
|
| 标的交割 |
1、本次转让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负责和受让方协商解决,****交易所****公司无关。 2、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本次转让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须对一批废旧物资进行现场拆解称重,称重后由交易双方须签署现场称重结果确认单,标的最终成交价款以交易双方确认的实际称重结果(吨)* 竞价(报价)成交单价(元/吨)的方式计算。 4、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转为成交价款。 5、结算方式: (1)本项目保证金不转为成交价款,待转让方确认标的交割完后由哈交所办理返款手续。 (2)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后2日内按照预估数量(吨)*竞价结果(元/****交易所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全部服务费,并凭《报价结果通知单》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待全部标的称重结束后当日,由转让双方共同出具《称重确认函》,若预缴纳的款项多于或者少于实际成交价款和服务费,则转让双方应在出具《称重确认函》2日内按照实际成交价款及服务费进行多退少补,其中预缴纳的款项多余实际成交价款和服务费的,****交易所在2-5工作日内进行返款。 (3)若竞价结束后2天内未缴纳相关费用,视为违约,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4)受让方须在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若预缴纳的款项少于实际成交款,受让方未在出具《称重确认函》后2日内缴纳剩余款项,则转让方不返还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6、受让方须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5日内开始对标的进行称重。 7、受让方在拆卸、运输等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管理,工完场清。 8、受让方严格按照转让标的范围进行处置,对转让标的范围外任何资产造成损坏,受让方需按照损失评估予以赔偿。 9、本次受让方负责标的的现场管理、拆卸、运输、搬运并承担相关费用,标的物称重前不可进行去皮、去壳等相关操作,按原样称重。受让方需按转让方要求将所有因废旧设施设备拆除产生的场地及设施设备破损进行修复及复原,做到工完场清,受让方须在开始称重后 1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 10、其他事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中约定,该合同样本由转让方提供,具体详情咨询转让方。 |
|
| 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等。 2、受让方负责拆解、拆卸、运输、搬运等工作时对转让标的的处置过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3、受让方应当保证,如标的涉及电器、电子设备等内容,受让方在成功受让该标的后将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置。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2、本项目竞价阶梯为45元/吨, 即增加一个竞价阶梯,转让底价由4500元/吨增长至 4500+45=4545元/吨 增加两个竞价阶梯,转让底价由4500元/吨增长至 4500+45*2=4590元/吨 增加三个竞价阶梯,转让底价由4500元/吨增长至 4500+45*3=4635元/吨 ... ... 以此类推。 3、意向受让方参与报名即视为了解并同意上述竞价规则,不可因竞价规则对本项目提出任何质疑。 |
|||
| 报名时间 |
2025-12-22 09:00 至 2025-12-26 16:00 |
||||
| 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s://hrbggzy.****.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报名账户(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
| 交易保证金 |
一、交易保证金:2000元/标的(保证金不转成交价款) 交纳方式:电汇,网银; 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 1、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转让方确认标的交割完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返款手续,保证金所产生利息退还受让方,具体****银行系统为准。 2、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在限时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保证金原路带息退还手续,利息****银行系统为准。 |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45元/吨 |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12月22日 09:00 至 2025年12月29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 交易成交 |
1、采用协议方式和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均为总成交额的5%。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则按500元收取。 |
||||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具体位置联系转让方。意向方须在2025年12月22日09:00至2025年12月26日14:00(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及公章至转让方指定地点进行资质审核及标的物的现场查看,转让方在《现场查看确认书》上签章即视为该意向方资质审核通过,方可参与本项目报名。报名时受让方须额外提供转让方盖章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提醒意向方注意:如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到转让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勘查、资格审核并取得《现场查看确认书》则无法参与该项目,请意向受让方合理安排时间。)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耿先生,139****5252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吉女士,****9610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节假日除外。 |
|
| 单位地址 |
**街1号 |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