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2月9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审批
内蒙古-通辽-开鲁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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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5年12月9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09 08:4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9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849、****86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75-****849

通讯地址:**市新**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 编:028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公司****开发区再生**利用建设项目

**市**县

******公司

**中环****公司

**高浓度有机液体**化制备复合碳源生产线一组,规模1万吨/年;**废硫酸制备净水剂生产线一组,规模2.5万吨/年;**废盐酸制备净水剂生产线一组,规模0.5万吨/年。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反应废气、储罐废气通过酸雾处理装置(一级水喷淋+二级碱液喷淋),酸性气体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20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三级碱喷淋+可再生活性炭吸附附”处理达标后由1根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酸雾处理装置废水进入厂区回收罐收集后回用反应釜生产工序;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设备及厂房清洁废水等生产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产工序。

(三)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氢氧化钠包装桶、废机油、废油桶、废过滤介质、实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箱中,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大分子处理系统污泥、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废气吸收装置塔底污泥(含回用罐),经清掏堆存于危废库,经危废鉴定若为一般固废,外售砖厂、水泥厂等进行综合利用,若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控制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2

**联****公司年产2万吨涂碳铝箔项目

**市**市

**联****公司

******公司

本次扩建项目,依托厂区现有电池箔车间的3#-2厂房二楼、三楼分别布置8条涂碳铝箔生产线,共16条生产线,利用现有“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一期42万吨)”生产的19万t/a双零铝箔中的0.01mm铝箔产品约19653.3t/a,进行涂碳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2万吨涂碳铝箔。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原料储存、成品、储存、公用工程及办公等均依托现有项目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涂布、烘干环节产生的废气。废气采取密闭集气+二级洗涤塔+除雾+一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塔处理后,经39m高排气筒(DA067)排放,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封闭等措施后,无组织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限值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处理站与现有污水一同处理,洗涤塔废水排至现有污水站水解酸化池与现有污水混合后,再经过CAST(循环式活性污泥法)+深度处理(预处理一RO反渗透),处理后的废水排放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水质标准限值要求后,重新分配,回用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涂炭铝箔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至生产车间3#-2厂房闲置区域,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站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包装、废活性炭及清洗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控制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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