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2月11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审批
内蒙古-通辽-开鲁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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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5年12月11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11 08:5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11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849、****86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75-****849

通讯地址:**市新**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 编:028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屠宰加工1万头肉牛和15万只肉羊项目(一期工程)

**市科左中旗

****

****公司

本项目******工业园区农畜产品加工区,建设规模:年屠宰1万头肉牛和15万只肉羊。建设内容:1座羊屠宰车间、1座牛屠宰车间、2座冷库、1座办公楼和1****处理站等。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牛羊待宰区和屠宰车间为全封闭结构,废气采取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废气采取负压收集,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废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NH3、H2S、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待宰区、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一般固废暂存间未收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采取待宰区无组织废气定期清理粪便,喷洒植物型除臭剂;屠宰车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做好清洁卫生,喷洒植物型除臭剂;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各池体为全封闭式池体,喷洒植物型除臭剂,采取以上措施后,无组织NH3、H2S、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采用格栅+隔油沉淀+调节+气浮+厌氧+缺氧+好氧+沉淀+消毒工艺,处理后废水暂存在储水池中,定期拉****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后,****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接收限值与《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限值从严执行。

(三)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牛、羊粪便经人工进行清扫,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暂存间设置粪便收集池(收集池加盖),粪便外售于有机肥料企业;病死牛羊、牛三腺、不合格酮体暂存在病死牛暂存间(设置冷冻设施),委托当地防疫部门指定无害化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碎油、碎肉、骨渣、肠溶物、栅渣、污泥、检验室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活性炭、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控制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2

**县金通****公司**农田地膜管材项目

**市**县

**县金通****公司

**利永贞****公司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项目建成后,设有3条造粒生产线、4条迷宫式滴灌带生产线、4条内镶贴片式滴灌带生产线、4条PE管材生产线、5条地膜生产线,造粒全部用于生产滴灌带、PE管材、PE管件、地膜。一二期同期施工,同时落地。本项目评价范围包括一、二期,主要产排污都在一期工程。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4#车间3条造粒生产线采取半封闭集气罩+1#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电磁烧网炉废气通过管线引入至造粒生产线废气处理措施,与造粒生产线共用1套废气处理措施。2#车间4条单翼迷宫滴灌带、4条内镶贴片滴灌带,2条管材、5条地膜生产线采取半封闭集气罩+2#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有厂房及1#车间18条管件、2条管材生产线采取半封闭集气罩+3#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破碎废水全部进入洗料机内用于塑料清洗,不外排;清洗及甩干废水四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经污****工业园****处理厂(**)统一处理;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每年排放一次,****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经污****工业园****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工业园****处理厂(**)入水水质要求。

(三)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分拣杂质、沉淀池底泥、废过滤网及附着杂质、收尘袋粉尘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县固废处置场集中处置;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控制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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