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开展了验收工作,现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内容
《**市现代农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市工业经济“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均未开展水**论证。违规取用水问题依然存在,**区**嘉****公司、**县花马池镇陕****公司等,未取得取水许可证,违规取用地下水;**市外销蔬菜种植企业2022年超用地下水约526万立方米。排水许可证办理进度滞后,**市重点户排水许可证签发工作尚未开展,**县、**县重点户排水许可证签发率不足10%,**区纳管排水户387家,仅有5家办理了排水许可证。督察还发现,**市还存在再生水用途单一且利用率不高,季节性生态补水多,工业集中回用少,奶牛养殖企业用水量大,粪污水未经处理外排渗入地下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实施主体:****政府、****政府、****政府、****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市水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
整改验收单位:市水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依法查处违规取水问题,规范企业用水行为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措施:
(一)开展《**市现代农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市工业经济“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水**论证。
(二)**区依法查处**嘉****公司违规取水问题。**市对外销蔬菜种植企业2022年超用地下水行为依法查处,核定超许可取水量,征缴水**税。**县依法查处花马池镇陕****公司违规取水问题。
(三)**区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和一网通办平台,开通政务服务排水许可办理服务,加快推进382家纳管排水户排水许可证的办理进度。**市针对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分级分批次办理排水许可证。**县对符合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条件的排水户应办尽办,对新增用户加强部门联动,一并纳入竣工验收事项。**县积极与69户重点排水户沟通,引导排水户依法办理排水许可。
(四)开工建设吴****水厂及市区再生水设施提升工程,敷设再生水管网20km,进一步拓展再生水使用单位。鼓励工业、企业、院校使用再生水,2024年**市区再生水利用率超过50%。
(五)****养殖场正常并规范运行污水综合处理设施,促进养殖污水循环利用,提升**化利用水平。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粪污水未经处理外排渗入地下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整改落实情况
****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已完成《**市现代农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水**论证报告书》《**市工业经济“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2021-2025)水**论证报告书》编制,市水务局于2024年8月组织完成了规划水**论证审查。
二是经核查,**嘉****公司不存在直接取用水情况,使用水源为再生水,没有发现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目前,该公司已停产停业,厂房设备基本拆除。针对2022年外销蔬菜企业超用地下水行为,**市已立案查处相关企业22家,目前22家已完成罚款缴纳44万元,并对超计划用水外销蔬菜企业核定了年度用水量,出具了核定单,企业已于2024年10月23日前完成了水**税的缴纳。**县依法依规对陕****公司违规取水井进行了查封。
三是**区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和一网通办理平台,开通政务服务排水许可办理服务,加快推进排水许可证的办理进度,387户排水经营户均已完成排水许可证的办理。**县积极到店入户与排水户沟通,引导排水户依法办理排水许可,截至目前,共计办理排水许可证199份。其中,前期梳理出的69户排水户经排查,8家医疗机构符合重点排水户要求。**市针对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分级分批次推进排水许可证的办理。在排查已受理的835份排水许可申请材料时,重点排水户为39户,已完成线下排水许可证办理。**县对符合城镇污水纳管条件的排水户应办尽办,对新增用户加强部门联动,一并纳入竣工验收事项,重点行业许可覆盖率持续提升。
四是吴****水厂及市区再生水设施提升工程批复建设期2年,2024年建设内容已全部完成,敷设利红街、东旺街、文华街等道路再生水管网21km,拓展再生水用户14户,2024年度市区再生水利用率为60.3%,截至2025年11月,市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6%。
五是市农业农村****养殖场149场次。推广“厌氧发酵+氧化塘+农田回用”等污水处理模式,培训养殖场户220人次,畜禽粪污**利用直连直报系统显示,****养殖场粪污装备配套率达到99.4%,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主要从畜禽养殖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水处理设施和氧化塘建设、运行情况,粪污无害化储存场所建设、管理情况及环保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四个方面开展隐患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余人次,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共82家。
四、整改验收情况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市水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成立了验收组,对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第18项整改任务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验收,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完成了整改目标,同意验收销号。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水务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水务局
联系电话:0953-****200
联系地址:**市**区开元大道510号
****水务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