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局:
《******局关于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厅关于印发**省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函〔2022〕5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开发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局做法,******局名义印发实施。
二、******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实施《规划》。
****
2025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