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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等有关要求,****于2025年10月15日主持召开濑溪河左岸**寿尊—工矿段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结论为:本项目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相关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达到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同意濑溪河左岸**寿尊—工矿段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经验收会议审议,形成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提出说明。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82****0357
**水利局联系电话:0830-****796
建设单位:****中心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监测单位:顺风****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