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实木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1日-12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718。
通讯地址:赣南大道与****行政审批局2楼一站式集成专窗。
| 项目名称 | ****实木家具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工业园F-04-01地块中意投互联网家装产业园13a厂房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租赁**省****工业园F-04-01地块中意投互联网家装产业园13a厂房,厂房总建筑面积为8932.62平方米,层高5.6m,总投资3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木工区、木磨区、底漆打磨区、底漆房+晾干房、面漆房+晾干房、涂料仓库、原料区、成品包装区、办公室等,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2000张实木床。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废气须采取成熟稳定工艺进行有效处理,确保其达标排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和TVOC,木工粉尘和木磨粉尘经收集后经中央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和DA002)排放,底漆打磨粉尘经水帘柜收集后经相应的水洗柜处理达标后无组织排放至大气,底漆喷涂、晾干废气经水帘柜收集处理后再通过管道接入“水洗柜+丝网除雾”装置处理达标后经27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面漆喷涂、晾干废气经水帘柜收集处理后再通过管道接入“水洗柜+丝网除雾”装置处理达标后经27m高相应的排气筒(DA004和DA005)排放;胶水挥发废气无组织排放至大气;危废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的限值。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项目厂区向外延50米范围,卫生防****学校、医院和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建筑及食品、药品等敏感企业。 (二)废水污染防治。应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采取成熟稳定工艺进行有效处理,确保达标排放,杜绝废水超标排放。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水帘柜废水、水洗柜废水、喷枪清洗废水),生产废水定期抽入废水桶中,****公司定期抽运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朱坊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项目噪声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可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不得随意堆放和倾倒。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木材边角料、废布袋、木质粉尘和废砂纸收集后统一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交由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废机油、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原料桶、废漆渣、废过滤网收集后统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风、防雨、防扬散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并设立规范的标识牌。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定期对废气处理系统进行维护和检修;配备齐全灭火器材,加强消防培训;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一旦发生风险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六)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避免泄漏造成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头控制:严格废水的管理,防止污水“跑、冒、滴、漏”,废水收集桶设置围堰并加装盖板,含水漆渣等危废需使用密封袋装并在装袋区域放置防渗托盘。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废水收集桶、底漆房+晾干房、面漆房+晾干房、涂料仓库、危废间等,一般防渗区包括底漆打磨区、一般固废暂存间等,简易防渗区为办公区等其它区域。 (七)排污口规范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废气排放筒应按照要求设置采样口,高度须满足相应标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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