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文号:辽采协示字〔2025〕54号)
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有关规定,现将******公司牌楼菱镁矿采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陵大街29号
二、受让人
名称:******公司
场所:**省**市**市牌楼镇东三道村(**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620598A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公司牌楼菱镁矿
开采矿种:菱镁矿
开采规模:211万吨/年
地理位置:**省**市**市牌楼镇东三道村(**屯)
开采范围面积:1.068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X(起标高),Y(止标高)
1,****088.2206,****3349.922, , ,
2,****128.219,****3413.9217, , ,
3,****217.2292,****3517.9202, , ,
4,****314.2287,****3533.9207, , ,
5,****696.2269,****3929.9147, , ,
6,****296.2275,****3929.9187, , ,
7,****899.2209,****3549.923, , ,
8,****980.2207,****3349.9237, , ,
*,229.5,70,金藏采区,1,
1,****640.2724,****7255.0161, , ,
2,****976.2816,****7710.0121, , ,
3,****195.2873,****7965.0099, , ,
4,****410.294,****8423.0114, , ,
5,****476.3003,****9232.0237, , ,
6,****235.2995,****9277.026, , ,
7,****918.297,****8564.0146, , ,
8,****010.2947,****8529.0134, , ,
9,****622.2821,****7921.0163, , ,
10,****309.2715,****7498.0211, , ,
11,****530.2723,****7308.0156, , ,
*,363,10,远东采区,1,
开采标高:363米至10米。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向同一主体出让矿业权。
理由:远东采区矿体赋存最低标高为15m,原方案设计最低开采中段为15m中段,因安全生产需布设5m深水仓供排水系统使用,故申请将**范围最低标高调整至10m,**面积保持不变,开采标高由363m至15m标高调整为363m至10m标高。深部扩界区域仅供矿山布置水仓工程,不进行矿产**开采活动。总的**平面范围及拐点坐标保持不变,**面积仍为1.0685平方公里,总的开采深度发生变化,由363m至15m标高调整为363m至10m标高。本次申请协议出让采矿权深部**符合《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第二条第二款“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的规定。出让收益按照《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执行。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6日
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单位地址:****陵大街29号
联系电话:024-****9228,传真:024-****9000
六、其他内容
无
本公示在自然**部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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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