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日期 2025-12-22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学院上汽大众校企**区、博士工作站暨实训车间空气管路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包别1 | **** | **市**区**路21****中心3幢办301-304室 | 报价:560000(元) |
| 包别2 | ******公司 | **市**区信旺华府骏苑14栋1536室 | 报价:189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包别1 | 上汽大众校企**区、博士工作站改造项目 | 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 3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 任静 | 皖234****11993 |
| 包别2 | 致远楼气泵房及空气管路改造项目 | 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 3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 仝肖肖 | 皖234****10553 |
五、评审专家:
王小雷(第1、2包别采购人代表),何青,薛典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60%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保底1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449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庐州大道58号吉瑞泰盛2号综合楼18楼1807,联系电话:0551-****3617。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新桥国际产业园寿州大道16号
联系方式:153****5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庐州大道58号吉瑞泰盛2号综合楼18楼
联系方式:0551-****36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鹏、黄莹
联系方式:152****8511
附: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