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要求,决定面向全县公开征集老**和老街区各类保护对象**线索,旨在充分挖掘和保护我县丰富的历史文化**,全面摸**乡历史文化**底数,展现我县深厚的城市文化底蕴和独特魅力。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社团,收藏有涉及我县相关历史资料的海内外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范围
1. 1911年以前建成的,由**墙、护城河等围合的**、卫所、**、堡以及历史上无城墙但建设集中的区域,重点调查在城镇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历史遗存丰富、历史风貌集中的片区等。
2. 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体现近代历史进程或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街巷、老广场、老公园,老厂区、老仓库、老码头、老车站,老校区、老办公楼、老邮政局,老作坊、老饭店、老电影院,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3. 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体现新中国建设发展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工业区、老窑厂,老航道、水利闸口,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区、老公园、老礼堂、老供销社、老旅社、单位大院,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及周边地区,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4. 1978年以来,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区域。****商贸区、老厂区、老校区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体现改革创新精神的代表性建筑、雕塑和节点空间;彰显**地域文化与**美学的代表性建筑、节点空间等。
5. 体现**历史文化空间格局特征的区域,具有特殊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充分体现**鲜明的红色文化、诗词戏曲文化、战争战场以及反映当代重要建设成就并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区域。
6. 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水利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红色文化遗产、科研院所、教育机构、创新平台、近现代工业产业设施、重大水利设施等重要**。
三、征集内容
1. 拍摄的能够体现**历史文化特色的古建筑、古桥、古井、古树,带有明显时代特征的厂房、公园、生活区等素材,照片、视频均可。
2. 生活中珍藏的老照片、史料、文献,或发表、刊发的文章。
3. 对重要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亲历者或家属进行走访,征得同意后留下的口述材料。
4. 已正式公布的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街区、文保单位、文物控制单位、历史建筑不纳入此次征集范围。
四、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
五、征集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发掘当地历史文化**,将线索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年代、历史沿革、价值概述、详细地址等)、相关照片、影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发送至指定邮箱,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老**老街区线索+线索名称”。
联系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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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