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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市本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我局计划对涉重金属环境污染及非法采矿案件查处项目进行采购,拟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招标,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代理招标项目:涉重金属环境污染及非法采矿案件查处项目,项目经费概算****000元(最终以财评结果为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地点:****执法督察科(**市**区龙景东路11****广场写字楼1610室),报名送纸质材料,电子版同步发****@163.com。
三、报名条件:
(一)申请机构需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市有固定办公场所,****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未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必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政府****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截图打印件,****财政局取得备案证明。
四、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地点及方式:
(一)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地点为****19楼1912会议室。
(二)审核招标代理机构符合资质后,通知各报名机构,采取随机抽取法确定最终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的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三)联系人:执法督察科 陆康,联系电话:0776-****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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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