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关于医疗废物全过程严格管理要求,推动《“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及《**自治区“十四五”时期“无废高原”建设实施方案》落地实施。现需通过公开方式选取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招标代理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基本情况
(1)招标人的名称:****;
(2)招标人的地址:**自治区**市**区**镇超丹北路17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无废高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市;
(3)项目内容:部署智能化医疗废物收运设施,配备多功能智能中转箱30个,具备称重识别、低温贮存、GPS定位、异常报警等功能,确保医疗废物在高原环境下安全暂存。为100****医疗机构配备智能化低温储存箱,配备视频监控、紫外消毒设备。为收运人员、医疗机构管理人员配备智能IC卡或生物识别终端,实现操作人员身份绑定与权限管理,确保每一步操作可关联到人。为中转车辆加装北斗/GPS双模定位、温湿度传感器、视频监控等物联网设备,保障长途运输过程中的实时监控与数据回传;
(4)投资与资金来源:拟计划投入20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可研费最终以概算批复为准。
三、服务范围
根据《****政府采购法》以及其他现行法规进行采购代理工作,包括招标代理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完成成交通知书,移交招标投标资料,提供招标前咨询以及招标后质疑的答复、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沟通、协调等。标书代写
四、招标代理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招标代理费按照现行取费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其他应当告知的内容
(1)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2)招标代理机构需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2月22日至12月24日)提供报名资料,报名资料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取暂行办法(修订版)》规定提供。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截止后报送资料的均不予受理;
(2)报送多个报名材料的机构不予受理;
(3)报名前请仔细审查报名资料,不得重复报送材料。
七、联系方式
地址:**市超丹北路17号行政楼3楼A309
联系人:仁增旺加
电话:173****1233
**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