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市新型城镇化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函》及《**市新型城镇化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名称:**市新型城镇化一期工程
二、项目代码:2201-451081-04-01-893554
三、项目概况
**市新型城镇化一期工程位于**市**市新靖镇,本次建设共计7个子项目分别是财源路滨**袋公园、城市书房、**社区食堂、****中心、**市**公园修缮工程、****中心、**老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17.18hm2,均为永久占地。项目由主体工程区、施工生产区等组成。项目总挖方量为13.69万m3,填方量7.78万m3,无借方,弃方5.91万m3运往**市绣球谷**康养项目回填利用。项目总投资2577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4221万元。工程已于2023年10月开工,计划于2027年2月完工。项目为补报水土保持方案。
四、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18hm2。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9%。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九)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585.34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投资为498.46万元,方案新增投资86.8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68.76万元,植物措施投资423.30万元,临时措施投资32.51万元,独立费用43.13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20.11万元),基本预备费4.1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34896.11元。
五、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给予行政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对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通过**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每年3月底前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行政许可。如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表)书,报我局行政许可。
(七)依据《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税〔2016〕37号)《****物价局****水利厅关于调整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7〕37号)《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有关规定,项目业主应当在项****税务局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按照《**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5〕3号)的规定,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并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七、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许可文件有效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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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