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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申请对**县村级全民健身场地恢复重建及设备购置项目变更进行财政评审的函》已收悉。我们依据《****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雅府发〔2017〕5号)、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精神,****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送的评审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结合《**县村级全民健身场地恢复重建及设备购置项目施工合同》、《**县村级全民健身场地恢复重建及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县村级全民健身场地恢复重建及设备购置项目投标文件》的相关约定,对**县村级全民健身场地恢复重建及设备购置项目变更预算提出以下评审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村级全民健身场地恢复重建及设备购置项目变更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县各乡镇
设计单位:******公司
二、评审结论
该项目变更送审总金额为900364.62元,审定总金额为880796.30元,审减总金额为19568.32元,审减率2.17%。
三、项目完成单位
****
****评审中心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