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窑尾烟气智能精准高效脱硝改造项目答疑澄清公告2
各投标人:
现对******公司窑尾烟气智能精准高效脱硝改造项目(项目编号:AHCQA-****00649)答疑澄清如下:
问1、本次招标为精准脱硝项目,需要优化增加窑炉预热器系统分级燃烧的喷煤器设备,从而能够降低窑炉预热器系统产生的氮氧化物NOx本体值。所产生费用不会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生产工艺能否接受。
答:接受该项生产工艺,所产生费用由投标方自行考虑,最终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问2、原招标文件七考核验收中的第2.正式运行期,氮氧化物排放折算浓度≤50mg/ m3时,氨水消耗量(kg/吨熟料)高于3.5低于3.6考核扣减合同款金额10%;高于3.6低于3.7考核扣减合同款金额20%;高于3.7低于3.8考核扣减合同款金额30%;高于3.8视作技改工程失败,扣除剩余未支付合同款。氨逃逸浓度高于8mg/ m3,考核扣减合同款金额10%。建议修改为正式运行期,氮氧化物排放折算浓度≤50mg/ m3时,氨水消耗量(kg/吨熟料)高于3.5低于3.6考核扣减合同款金额10%;高于3.6低于3.8考核扣减合同款金额20%;高于3.8低于4考核扣减合同款金额30%;高于4视作技改工程失败,扣除剩余未支付合同款。氨逃逸浓度高于8mg/ m3,考核扣减合同款金额10%。
答:接受此修改,原招标文件七考核验收中的第2.正式运行期,“氮氧化物排放折算浓度≤50mg/ m3时,氨水消耗量(kg/吨熟料)高于3.5低于3.6考核扣减合同款金额10%;高于3.6低于3.7考核扣减合同款金额20%;高于3.7低于3.8考核扣减合同款金额30%;高于3.8视作技改工程失败,扣除剩余未支付合同款。氨逃逸浓度高于8mg/ m3,考核扣减合同款金额10%。”现调整为“正式运行期,氮氧化物排放折算浓度≤50mg/ m3时,氨水消耗量(kg/吨熟料)高于3.5低于3.6考核扣减合同款金额10%;高于3.6低于3.8考核扣减合同款金额20%;高于3.8低于4考核扣减合同款金额30%;高于4视作技改工程失败,扣除剩余未支付合同款。氨逃逸浓度高于8mg/ m3,考核扣减合同款金额10%。”
3.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1月6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4.本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26日17时00分前;
5.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备注: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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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