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500kV升压站工程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宜春-上高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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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500kV升压站工程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2 10:3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500kV升压站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 至 2025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9732

通讯地址:**省**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中心(方楼)4楼19号窗口

邮编:330077

建设名称: ****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500kV升压站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县芦洲乡上新村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500kV升压站工程,主要内容包括:**500kV主变压器2台,主变容量2×1170MVA;220kV启备变1台,容量1×68MVA,启备变采用1回220kV电缆引接自一期220kV配电装置,电缆线路路径长度约0.56km。10kV高厂变2台,容量为2×68MVA。500kV配电装置采用常规GIS布置,本期新增2回500kV出线间隔。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1、施工期(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间加强施工管理,施工临时设施均布置在升压站永久占地和主体工程规划的施工布置区内,尽量减少工程建设对周边植被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升压站裸露区域进行绿化,站址周围植被恢复可结合升压站站区绿化进行,种植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种类。(2)声环境保护措施:①选用低噪声的施工安装设备。②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工序,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同时运作,严格控制了施工时间,依法限制了夜间施工。(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本工程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主体工程设置的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不对周边水体环境构成污染影响。(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密闭式或有覆盖措施的运输车辆运输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施工车辆经除泥、冲洗后方能驶出工地,严禁带泥上路行驶;施工期对升压站进场道路和施工场地进行定期洒水抑尘,减少扬尘污染。(5)固体废物保护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弃土弃渣、建筑垃圾。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运至政府指定地点。2、运营期(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营运期,没有产生地表扰动,对生态环境几乎无影响,建设单位将定期对升压站及周边绿化进行养护。(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升压站按远程集中监控,站内无人员常驻,少量巡视人员为主体工程的调配人员,本项目不新增人员,升压站正常运行过程中不新增生活污水量。主体工程运行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一期(**赣能**2×1000MW清****处理站处理,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浇洒,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地下电缆线路营运期不产生废水,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3)声环境保护措施:①加强升压站内主变压器等设备的运行管理,减少因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②加强日常性的巡检,及时更换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③保持风机各部件合理润滑并定期检修,减少因松动或润滑不够产生机械噪声及振动噪声;当升压站维修主变、出线构架等主要声源设备时,在维修前后应监测升压站站界排放噪声、电厂厂界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噪声。(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5)固体废物保护措施:升压站运行期无人员常驻,少量巡视人员为主体工程调配人员,本项目不新增人员,升压站正常运行过程中不新增生活垃圾。废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铅蓄电池产生后暂存于主体工程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理。地下电缆线路营运期不产生固体废物。(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①电缆管廊、电缆隧道上方设置警示标志及禁止开挖的标志。②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设备区域设置警示标志。(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设置1座有效容积约为150m3的事故油池储存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油,事故油池可以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本工程在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意见。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2)在下阶段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3)在下阶段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随时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项工程建设的意见,充分理解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担心,及时进行科学宣传和客观解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各类公众意见,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4)在项目实施中应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减少植被破坏。(5)加强对电磁辐射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各指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6)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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