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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县组织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现将划定成果公告如下:
一、全县共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斑3799个,总面积140675.60公顷,涉及25个乡(镇)、街道,370个行政村。
二、在划定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划定文件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图
3.**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表
****政府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