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交易活动、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切实发挥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作用,依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公布一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 序号 | 被处罚人(或单位) | 违法违规情况 | 处罚(理)情况 | 处罚(理)依据 | 处罚(理)时间 |
| 1 | **万****公司、**市****公司 | 在**市******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施工标段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投标函联系电话雷同的异常情形。经调查,其串通投标行为属实。 | ****公司处罚款246247.18元及公司直接负责人处罚款16006.07元。 |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 2025-05-26 |
| 2 | ******公司、**县善****公司 | ****学校教学楼维修工程、**晨光经开区产业园建设项目(综合加工片区污水末端收集管)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投标文件内联系人雷同的异常情形。经调查,其串通投标行为属实。 | 两个项目合并处罚,****公司处罚11641.8元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处罚款608.28元。 | 《中华人民**国招标 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 2025-04-10 |
| 3 | ******公司、******公司 | 在**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建设项目光灯教学点项目(二标段)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投标文件内联系人雷同的异常情形。经调查,其串通投标行为属实。 | ****公司处罚款16500.42元,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处罚款862.15元,对公司直接责任人处罚款862.15元。 | 《中华人民**国招标 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 2025-04-09 |
| 4 | **盐律****公司及项目负责人刘袁竹 | ****体育馆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代理活动中,存在未按规定协助招标人对异议进行答复的情形。 | 对**盐律****公司作出负面行为记录,信用分扣1分;对项目负责人刘袁竹作出负面行为记录,信用分扣2分。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第八条第三项、第九条、第十条以及《**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量化评价标准(负面行为)》2.14项 | 2025-06-23 |
| 5 | ******公司及项目负责人霞菊英 | 在**市东部**新燕东片区**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标段、**市东部**新燕东片区**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标段、**市东部**新燕南片区**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标段招标代理活动中,均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情形。 | 对******公司作出负面行为记录,信用分共扣3分;对项目负责人霞菊英作出负面行为记录,信用分共扣6分。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第八条第三项、第九条、第十条以及《**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量化评价标准(负面行为)》2.22项 | 2025-09-15 |
| 6 | **市****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童兰 | ****中学高中部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学生宿舍工程)招标代理活动中,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情形。 | 对**市****公司作出负面行为记录,信用分扣1分;对项目负责人童兰作出负面行为记录,信用分扣2分。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第八条第三项、第九条、第十条以及《**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量化评价标准(负面行为)》2.22项 | 2025-10-28 |
| 7 | **华景****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王仕科 | 在**智慧农批冷链物流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招标代理活动中,存在因工作疏忽导致项目重新挂网招标的负面行为。 | 对**华景****公司作出负面行为记录,信用分扣3分;对项目负责人王仕科作出负面行为记录,信用分扣6分。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第八条第三项、第九条、第十条以及《**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量化评价标准(负面行为)》2.19项 | 2025-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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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2日